一樁婚姻裡,夫妻感情若敗壞至有名無實,經常聽到「為了孩子不離婚 」的說法。我們的身邊,到底有多少人這麼想?

《臺灣社會變遷調查》的離婚法律家庭組問卷通常都會包含一系列觀念調查問項,列出各種與家庭、婚姻有關的常見看法,一一詢問受訪者是否同意。2006年的調查中,有一題是「想要離婚的人應等到小孩長大再離婚」,不同意者約占一半,但同意者也不少,超過三分之一(34%)。2011年再次調查相同的問題,仍有近三成(28.1%)的人同意「為了孩子不離婚」的作法。另一題的問法是:「不好的婚姻,還是比離婚來的好」,2006年與2011年的調查結果都差不多:不同意者占六成,而同意這種說法的人占大約三成。

依問法不同、徵信 調查時間點不同,贊同者的比例與強度都會受到影響。不過,從以上數據來看,贊同「為了孩子不離婚」這種作法的人,雖不是最多數,但也並不在少數–每十人大約有三人如此認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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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金融家霍恩的分居妻子27日在英國歷來金額最高的 離婚法律中,獲判3億3700萬英鎊(5億3000萬美元,約台幣160億元)。

49歲的潔蜜.古柏-霍恩和48歲的避險基金經理克利斯.霍恩在結婚15年後分居,兩人為價值逾七億英鎊的資產爭執不休。

霍恩最初提議給妻子四分之一的財產,但她辯稱他們的財富是兩人合夥努力的結果。法庭27日裁決這項協議後,據說古柏-霍恩的律師團還在考慮上訴,想爭取更多的財產。法官將於12月12日宣布最後決定。

兩人在哈佛求學時結識,育有四個小孩,並共同設立「兒童投資基金會」,協助開發中國家的貧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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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罹患癌症的人妻,遭到丈夫拋棄不管,她忍無可忍日前報警破門外遇 捉姦。不料她一看到小三當場傻眼,竟是丈夫的表妹,隨即情緒崩潰,不但哭喊「你們不是人,亂倫的行為都做得出來!」

並且氣得打了表妹30多個巴掌,並在上月底和丈夫簽字離婚。丈夫懊悔想挽回,卻也大嘆「回不去了!」 這個宛如電視劇《犀利人妻》真實版的外遇事件,這對夫妻先前各自都有過一段婚姻。

5年前女方搬出前夫家在外租屋,認識了現在的丈夫,2人相扶相持,沒多久女方發現罹患大腸癌,但男方不離不棄,在身邊照顧生活起居,最後成為伴侶。男方還有一名表妹,她嫁給男方的拜把兄弟,但其夫常酗酒打鬧,表妹尋求援助,不料卻意外產生情愫。 6月份女方發現丈夫宿舍內有女性內衣褲,質詢丈夫發生何事,但丈夫卻大發雷霆,要女方別想太多。

但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有親友看到男子和表妹過從甚密,她得知後再度對質,丈夫嗆聲「外遇調查有證據的話來抓我啊!」妻子一度難過到想尋短,最後心有不甘,找了徵信社來調查,果然查看他們兩人的行蹤。 人妻到丈夫宿舍找人,開門的竟是男子表妹,人妻當場情緒崩潰,追打丈夫之外,還狂打表妹30多個巴掌,甚至大罵「你們不是人,亂倫的行為都做得出來!」丈夫坦承外遇,妻子一度提告妨害家庭,但最後同意撤告,卻也和丈夫簽字離婚,丈夫對此懊悔不已,最後結局還是「回不去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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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對未來伴侶有過想像嗎?

曲:剛出門時,我問我媽說若被問到婚姻,該怎麼辦?我媽要我說:保留開放空間、要非常嚮往!我回她好、好、好。(問:你真正的想法呢?)真的是保留開放的空間啊,我的目標應該是卅到七十嗎?NO,卅到六十嗎?NO,卅到五十嗎?NO,我覺得應該是卅到四十歲以內的人。(問:跟妳年紀差不多?)哪有差不多,我年紀那麼大。(問:所以是姊弟戀嘍?)這怎麼能說是姊弟戀,就是「戀」!現在這世代沒有人在說姊弟戀,就是「Love」!

我之前常跑夜店,跳得很盡興時,我頭髮長長的,又短褲又長腿的,不看正面,還真美!後面會有很多年輕弟弟過來跟我磨蹭,我心想:天啊!我真的不能回頭,免得他們太失望!怎麼辦,只好背對著他們一直跳到舞池外。(問:說不定回頭,結局就不一樣了?)但我覺得不要殘害國家未來的主人翁,對方年紀真的太小了。

上次去跑步,跑到第四、五圈時,有個男生跑了進來,我默默從他的呼吸聲跟腳步聲判斷他年紀多大。我沒轉頭看他,只是隱約感受到他滿高的,大概有七、八十公斤,心裡閃過「唉呦,不錯喔」,但我還是跑我的,後來他跟我跑了三圈後就不見了,我心裡在想「太棒了,就要讓你知道,雖然我年紀大,我照樣能駕馭你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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